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 详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3 09:42:39

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 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重点研发,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828/5864.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单位于2026938:002026108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610818:00四川政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四川政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重大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 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由科技厅合作处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王蔡君,何颖

  话:0288663180217828053146

  箱:sckjtgh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831